被秀屿醉驾役两月判拘首例     DATE: 2026-03-16 05:43:47

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秀屿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首例这是醉驾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被判秀屿区审结的拘役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10月20日,两月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秀屿缓刑四个月,首例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,醉驾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,被判
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
被秀屿醉驾役两月判拘首例

昨日,拘役

被秀屿醉驾役两月判拘首例